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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1-12-15 00:00:00 来源: 浏览:
内容提要:关于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2011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及在研项目年度检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关于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11年12月发布《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引导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进行部分调整:

1. 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 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

有关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认真阅读《指南》。

(二)项目申请受理

1. 2012年度项目科研处受理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6日,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系统提供的“申请与在研项目检索”于2012年3月10日停止服务,为避免最后几天出现网络阻塞,请项目申请人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2. 2012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不含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该项目将于4月1日左右在国家自然基金委网站上公布申报的相关信息)、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及部分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组织间合作交流项目等。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及其申请提交时间将另行公布。

3. 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等项目类型,请申请人在3月20日以后再申请该类项目。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 2012年版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若干要求。

3、2012年部分学科领域拟试行“申请代码”、“ 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包括地理学(D01及其下属申请代码)、电子学与信系统(F01及其息下属申请代码)。上述学科领域项目的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应参考“试点学科领域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一览表”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该一览表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 )“申请受理”栏目下的“特别关注”。

4. 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采用离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向科研处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和申请人和成员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包含附件材料)一式2份,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如有合作单位参与,务必请申请人提前到合作单位加盖一级单位公章。

(2)采用在线撰写申请书方式的项目类型包括: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科普项目、重点学术期刊专项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等。具体要求如下:

申请人向科研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准确选择相应申请项目类型(含亚类说明和附注说明),按照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附件材料电子化。其中,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在线撰写中文申请书后,还应在ISIS系统中下载《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英文申请书》进行离线撰写,该英文申请书与合作双方的协议书一并作为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材料。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无需提交纸质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并提交纸质申请书一式2份到科研处。

关于申报项目的论证仍要严格按照科研处2011年11月18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科研管字【2011】21号)要求进行。

二、项目结题

(一) 2011年12月资助期满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条例》、相关类型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

(二)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在批准结题通知发布之后,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四)项目负责人完成结题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结题材料,并向科研处提交经本人、财务、审计有关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结题材料原件一式2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结题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材料一并提交。

(五)科研处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2月21日。

三、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在研项目负责人应按要求认真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完成进展报告撰写后,通过ISIS系统提交电子材料,并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材料原件1份。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电子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科研处受理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0日。

四、其他

(一)《指南》电子版于2011年12月底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随时公布最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并提供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表格、项目指南等电子文件和有关操作说明,请申请人及时登陆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询或下载相关文件,也可向科研处管理科咨询。

(三)对ISIS系统操作和电子文件下载、录入、上传有困难的申请人,可向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咨询。

如有不清楚的事项或需要咨询,也可与科研处管理科联系,联系人:郑淑娟,电话:83816427

 

 

                                         科研处

                                      2011年12月15日


 

本文来自: 凹丫丫(www.oyaya.cn) 详细出处参考:http://kyc.jxufe.cn/onews.asp?id=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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