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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江西财经大学优秀青年学术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2011-03-02 00:00:00 来源: 浏览:

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加大青年学术人才培育力度,根据《江西财经大学优秀青年学术人才支持计划》(江财科研字〔2009〕11号)精神,2011年学校继续资助青年学术人才的发展,校优秀青年学术人才支持计划开始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潜心科研,治学严谨、求真务实、刻苦认真;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具有发展潜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团结协作和拼搏奉献精神。

(二)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生,年龄在39岁以下(评选当年1月1日未满39周岁),35岁以下者优先考虑。

(三)近三年来,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以第一完成人):

1、主持过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含)以上(至少1项为第一类),或主持过省级第一类重大招标项目1项(含)以上,或主持过国家级项目1项(含)以上;并且在权威刊物上(视同级别只限于被SCI、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发表论文3篇(含)以上。

2、主持过国家级重点或重大项目1项,或主持过国家级项目2项(含)以上,或主持过国家级项目1项和省部级第一类重大招标项目1项(含)以上。

3、在权威刊物上(视同级别只限于被SCI、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发表论文4篇(含)以上,并且至少1篇在国内外A级(含)以上权威刊物上发表。

(四)已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井冈之星、教育部(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项目等省级以上人才计划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在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江西财经大学青年学术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认真如实填写。申请书中的所有成果都需要有附件支持(项目需附结项书、立项书,论文、奖励需附复印件,检索需附检索证明和检索网页,著作需附封面和目录页)。

2、申请人须将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用A4纸装订成一册,并加装封面,一式7份交所在单位。

3、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及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排出顺序;

4、各单位于3月25日之前将申请人材料及排序结果交校科研处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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